虎林县东宝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有章程
虎林县东宝乡针对个别村民不尽赡养老人义务、涉及老年人问题的民事纠纷时有发生的情况,运用法律手段,采取签订“尊老养老协议书”的办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近两年来,这个乡将赡养老人、减少家庭纠纷问题作为依法治乡的一项任务来抓。他们首先对全乡7个自然村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到全乡有335名老年人有子女,分布在160户。于是,乡政府决定让其逐户逐人签订包括老年人的赡养费、口粮、烧柴、医疗、住房、责任田等7个方面内容的“尊老养老协议书”,并依法进行公证,同时决定将执行情况半年张榜公布1次,以引导公众舆论。东兴村农民王忠文原定给老人拿70元赡养费,但张榜公布后,自觉有点低,于是同妻子商量后,又多拿了50元。
该乡去年一年没有一起因赡养老人引起的民事纠纷。 (肖 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