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
黑龙江省地域广阔,土地资源丰富,土地总面积45.4万平方公里,折合6.8亿亩,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7%,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居第6位。耕地、林地、可垦荒地面积居全国第1位,水域居第5位。
耕地:全省耕地1.32亿亩,占全国耕地面积的9%左右,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9%。人均占有耕地3.7亩,是全国平均水平(1.3亩)的近3倍。耕地是黑龙江省的优势资源,其特点:1、相对集中。全省近80%的耕地分布在西部的松嫩平原和东部的三江平原。2、土地肥沃。肥力较高的黑土、黑钙土、草甸土等约占70%左右;黑土层深厚,有机质含量一般在3-6%;土壤结构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生产潜力。3、地势平坦。绝大部分耕地为平地、低平地和漫岗地形,坡度多在50以下。
林地:全省林地3.38亿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0%,其中有林地2.5亿亩,占林地面积.的74%,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和张广才岭、老爷岭两大山区。森林覆被率为37%,是全国森林覆被率的近3倍。
牧草地:全省牧草地0.6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是我国10个拥有大草原的省份之一。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小兴安岭和三江平原,尤以松嫩平原最为集中,约占60%左右。
园地:全省园地11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2%,主要为果园、桑园和药材园等。
水域:全省水域0.29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其中包括水库、水利工程用地、滩涂和苇地。
城镇村庄及工矿用地:全省城镇村庄及工矿用地0.2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
交通用地:全省交通用地71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其中包括铁路、公路及农村道路等。
未利用土地:全省未利用土地0.95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4%,其中可垦荒地0.24亿亩,占全国可垦荒地的18%左右,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和小兴安岭山区。(陈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