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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果

  1991年,经过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纪检工作任务。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违纪案件5457件,已结案5404件,结案率为99%。处分违纪党员5191人,其中开除党籍1102人,留党察看956人,撤销党内职务149人。省纪委直接抓了27起大要案和典型案件,已查清结案20起,公开通报处理13起典型案件。全省共查处大要案463起,县以上纪委公开处理了720起。为保证案件质量,省纪委加强了案件审理和协审工作。以有关纪律条规为依据,纠正了一些处理畸轻的案件,并在全省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认真检查纠正执纪畸轻畸重的问题。7月间,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市(地)两级纪委共抽调了305人,对全省1989、1990两年执纪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了583个单位,13225起党员违纪案件,受处分党员12292人。对291起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进行了检查和纠正。(张 伟 刘善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