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变动情况
1991年1月14日,省委、省政府决定将生产调度局改为省经济委员会。同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在地方机构改革之前,省纺织、医药、水产、电子、建材等5个行政性公司的隶属关系、机构规格、人员编制、经费开支渠道不变,对外另行挂厅、局牌子。各行署、市、县可效仿省里的作法,挂局(处)牌子。
3月26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撤销黑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厅,在原基础上组建黑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黑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除领导和管理原省对外经济贸易厅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和黑龙江省边境经济贸易管理局外,省进出口公司、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黑龙江(深圳)经济贸易中心、黑龙江(大连)经贸开发公司、黑龙江省国际贸易公司,划归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作为直属企业,实行全面领导,原机构规格暂不变。
7月20日,黑龙江省展览馆改由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领导,更名为黑龙江省经济贸易展览中心,原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不变。同日,经省政府同意各市、地和宗教工作任务繁重的县(区)政府设立宗教工作机构,列政府序列,按审批程序报批。
8月12日,省委、省政府决定恢复省二轻局,为副厅级机构,隶属于省轻工业厅。
9月2日,省政府同意成立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