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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六届十六次至二十次常委会议

  1991年1月30日至2月4日,省政协召开第六届委员会第十六次常委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省委六届七次会议精神;协商讨论了省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审议通过了省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以来的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并确定傅世英副主席为报告人;审议通过了六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报告(讨论稿);确定了省政协六届四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日程、议程;通过了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及分组办法、人事任免事项。
    3月3日,省政协召开第六届委员会第十七次常委会议。会议由王钊主席主持,省委常委王海彦到会就省政协六届委员会增选副主席、常委建议名单作了说明。会议通过了增选副主席、常委侯选人名单。
    3月10日下午,省政协召开第六届委员会第十八次常委会议,会议由王钊主席主持。会议听取省政协秘书长关士勋关于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政府工作报告讨论情况的汇报,还讨论了省政协六届四次会议即将通过的政治决议及其他决议。
    4月24日至25日,省政协召开第六届委员会第十九次常委会议。传达全国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精神,省政府领导到会通报了我省经济情况。
    10月11日至13日,省政协召开第六届委员会第二十次常委会议。会上传达了中央、省委工作会议精神,讨论通过了《关于发挥知识分子作用的专题调查报告》,增设省科协、省侨联、省台联为政协的组成单位,还讨论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鞠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