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勇:省委政法委1991年工作
省委政法委1991年工作
省委政法委书记 谢 勇
1991年,省委政法委组织和协调政法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和中央7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政法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以巩固和发展全省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法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政法工作,使各项政法工作都有新发展。
—为经济建设服务迈出新步伐。一年来,组织政法各部门广泛开展政法工作如何为经济建设服好务大讨论,使政法各部门进一步明确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目标和任务,找准了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大合唱”中的位置。公安、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挖出一批破坏经济秩序、损害企业经济利益、影响企业发展的“蛀虫”,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8亿元。法院系统共受理经济纠纷案件27466件,解决诉讼的金额7.72亿元。司法行政机关集中开展以“清欠”、“清贷”为重点的法律服务会战,为农村集体和企业收回欠款10亿余元。国家安全机关引进技术、设备和资金,直接经济效益0.76亿元,一次性间接经济效益1.7亿元,还使一些危困企业摆脱了困境。
——维护政治安定取得新进展。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的位置上,下功夫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地维护了全省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情报信息网络趋于完善,提高了情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加强,大量的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在基层得以化解,及时妥善地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适时加强对敌斗争,有力打击了各种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加强了公安防暴队伍建设,强化教育训练,增强作战能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登上新台阶。一是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各级党委、政府都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重点,逐级制定了5年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了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普遍建立,办事部门得到强化,70%以上街道、乡镇配备了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副职,形成了上下贯通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先后组织开展了“破大案、抓逃犯”,查禁取缔卖淫嫖娼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反盗窃等专项斗争,不间断地向犯罪分子发动进攻。
全省重特大刑事案件破案数比上年多1223起,抓回在册逃犯2502名,打掉了鲁林犯罪团伙和“乔四”等5个带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三是社会化防范功能进一步完善。经过调整充实,全省治安联防队伍有所加强,仅专职治安员就比上年多4800人,而且群防队伍教育、训练、管理有所提高。同时,还强化了物防、技防措施,全省县团级以上企事业单位采用技防措施的已达74.3%。四是治安稳定面不断扩大。通过对重点单位、行业进行重点治理,改变了一些地方治安混乱状况。全省列入重点治理的351个单位,已有90%改变了落后面貌;列入重点治理的3068处文化娱乐场所、360处集贸市场,也有90%实现治安秩序好转。到年末,全省治安稳定和比较稳定的地区和单位达85%以上。五是基层建设得到强化。全省公安派出所新增警力662人;基层法庭已有829个,实现了两乡一庭;乡镇司法工作人员增加到2804人。还对基层村(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进行了整顿,调整了人员,充实了力量。通过上述扎扎实实的工作,全省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稳定,群众安全感有所增强。全省共发生刑事案件88421起,其中重特大案件20326起,与上年相比,综合发案下降6%,大案基本持平。通过问卷调查,群众对治安满意和比较满意的达80%左右。
——政法队伍建设有新发展。下大功夫很抓政法队伍的清调工作,有1398名不适合做政法工作的干警被调离政法机关,纯洁了政法队伍。政法各部门都从实际出发,实行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公安机关开展了“三查一清”活动,解决各类问题8060件;国家安全机关对机关纪律作风进行集中整顿,改变了机关面貌;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解决接受吃请、以权谋私、办关系案等问题。为了推动全省政法队伍建设,1991年10月专门在东宁县召开全省公安政法队伍建设现场会。由于很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使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在连续3年大幅度上升之后,1991年出现第一次回落,发案数比上年下降9%,违法违纪人数下降4.7%,并且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