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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省加强县级政府法制工作经验交流会

  全省加强县级政府法制工作经验交流会,于1991年3月17日至19日在黑河市举行。各市、地政府主管政府法制工作的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黑河地区行署和海伦市、阿城市、龙江县、德都县政府分别介绍了加强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全面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的经验,与会同志对照典型经验、联系各地实际研究讨论了政府法制建设的有关问题,省政府副秘书长全玉祥同志代表省政府就加强县级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加强县级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讲了话。他在谈到今后如何开创县级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时指出:根据典型单位介绍的经验,一是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不断地对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政府法制宣传,使他们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一切事情的新观念;二是要切实加强和完善组织机构,按照国务院文件和《行政复议条例》的要求,尽快把法制机构建立健全起来;三是要充分发挥县级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使他们在政府法制事务、审查政府部门抽象行政行为、为领导法律决策、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当好参谋和助手;四是要加强理论研究,从理论的高度来确立县级政府法制工作的地位;五是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开展工作。各级政府领导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积极创造条件,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杨洪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