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培训万名行政复议应诉人员
为搞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我省于1991年4月至10月,对全省万名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这项培训由省政府法制局、省人事厅统一安排,各行署、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具体承办。为统一培训内容和确保质量,省政府法制局组织部分同志撰写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导论》、《行政执法论纲》两本专著,编辑了《法学基础理论学习材料》,并在全省大规模培训开始之前,举办了两期骨干培训班,对市、地、县和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的复议应诉人员进行了培训,然后由他们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培训工作。各地各部门的培训工作,是按省里培训方案进行的。据统计,全省各市地和省直各部门共举办了行政复议应诉培训班110多期,培训行政复议应诉人员1万余名,受训合格率达到99%。这次大规模的培训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是进一步引起了各级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对复议应诉工作的高度重视。很多市地和省直厅局的主要领导,不仅亲自主持培训工作,而且带头参加学习,并根据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需要,配备了人员,健全了机构。目前,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基本都配备了专兼职复议应诉人员,90%以上的县和50%的省直厅局都设立了政府法制机构。二是使担任复议应诉工作的同志熟悉了基本的法律知识,明确了复议应诉人员的职责,掌握了复议应诉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办案程序,坚定了做好工作的信心和责任感。三是推动了复议应诉工作水平的提高,保证了办案质量。仅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统计,上半年共受理复议案件485件。经过复议,40%被维持,22%被撤销,只有23%再次诉讼到法院。在法院已审结的案件中,得到维持的比例较1990年大为提高,撤销和变更的仅占15%。四是促进了政府法制工作的深入发展。这次培训不仅是对政府法制工作的一次广泛宣传,也对政府法制工作发展的深入研究、对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知名度、做好政府法制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杨洪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