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哈召开
1991年4月16日至19日,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和部分人民法庭庭长共2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第五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会议听取省法院关于这次会议精神和贯彻意见汇报的指示。省法院副院长姚炳珠代表省法院做了工作报告。会议期间,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孙维本,省委副书记周文华、马国良,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勇,省委常委、副省长陈云林,省人大副主任杜殿武,省政协副主席宗克文,省检察院检察长贾成文,省公安厅厅长白景富,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恒通等领导同志到会接见了与会代表并与他们合影留念。孙维本、谢勇同志和省法院院长唐兰亭同志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李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