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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在哈尔滨市召开全国法院系统电视作品评比会

  1991年1月5日至1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哈尔滨市召开全国法院系统电视作品评比会,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14个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院领导和具体负责宣传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原到会讲了话。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宣传处的同志和中央电视台的部分专业人员担任了这次评比会的评委。这次评比会从全国法院系统范围内评选出37个获奖作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摄制的电视剧《国徽下的天平》获电视短剧一等奖;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摄制的电视新闻《做群众满意的法官》、《审结种子纠纷案》分别获电视新闻二、三等奖;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摄制的专题片《法神怒吼》和新闻片《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判决》获三等奖;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摄制的音乐片《共和国的法官》获鼓励奖。(李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