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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系统深入开展反盗窃斗争

  从1991年下旬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部署全国反盗窃斗争电话会议后,省委、省政府研究了 贯彻落实的意见,并制定了全省反盗窃斗争方案。9月23日,省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电话会议做了 具体部署,全省反盗窃斗争开始启动。到1991年年底,由于各级党政领导精心组织,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 广泛发动群众,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1)掌握了一批犯罪线索。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群众和对在押 人犯开展政治攻势,广大人民群众和在押人犯揭发检举出29235个犯罪线索。其中,群众揭发检举了20756个 ,在押人犯揭发检举了8479个。从中破获刑事案件5277起,抓获犯罪分子2746名。(2)打击处理了一批犯罪 分子。全省共抓获各类犯罪分子16095名,其中盗窃犯罪分子10774名;打掉犯罪团伙1317个,成员3219名。 全省共处理人犯6924名。(3)破获了一批案件。全省共破获刑事案件23710起,其中盗窃案件18829起,重大 案件5515起,属于重大盗窃案件的3702起。(4)一批犯罪分子投案自首。自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 厅发布《关于限令盗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告》以后,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在《通告》发布40多天时 间里,全省已有1116名犯罪分子到公安政法机关投案自首。(5)群众扭送了一批犯罪分子。通过宣传发动, 增强了群众的参与意识,群众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精神得到发扬。到年末全省已有657名犯罪分子被群众扭 送到公安政法机关。(6)缴获了一批赃款、赃物和凶器。全省共缴获各种枪177支、子弹985发,炸药1533公 斤、雷管7630枚,凶器4800件,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566万余元。 (刘恩慧 周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