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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改工作实行分管分押分教试点作用明显

  根据司法部要求,省司法厅劳改局有计划地在18个监狱、劳改支队的60个大(中)队对罪犯试行分管、 分押、分教按照罪犯的刑期、年龄、犯罪性质实行入监分流、区别对待、分类施教。实践证明:分管、分押 、分教是一种科学的管教措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对提高改造质量、减少重新犯罪、稳定狱内秩序、促进生 产都是十分有益的。一是增强了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行分类教育改变了过去政治教育大锅煮、讲大道理和 原则话多、针对不同类型罪犯心理和改造特点进行思想教育少的现象,为因人施教、深化和细化教学内容提 供了条件。鸡西劳改支队制定了《分教分学细则》,并按押犯的类型编写出危害公共安全罪、侵害公民人身 权利罪等25种教材;亚沟劳改支队编写和试用了盗窃型犯人专门教育、对暴力型犯人分类教育的教材;东风 劳改支队编写和试用了性欲型犯罪的教材。分类教育规范了罪犯的改造行为,矫正了罪犯的改造心理。二是 减少了交叉感染。过去,各种类型的罪犯混押,彼此之间易于传播各种犯罪手段。实行分类关押后,使不同 类型的罪犯相互接触的机会减少,有效地控制了交叉感染。据实行分管、分押、分教的玉泉劳改支队对315名 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调查,无一人再犯它种罪行,重新犯罪率仅占1.9%。三是调动了罪犯的改造积极性,稳 定了监内秩序。在分押的基础上,根据罪犯的认罪态度、改造表现以及犯罪性质、刑期长短等,实行了从宽 、一般、从严三级管理制度,体现区别对待的政策,使罪犯感到有适合改造的氛围。老莱劳改支队实行三级 管理,分管、分押、分教后监内秩序明显好转,犯人违纪率比“三分”前下降了15.9%,积极要求进步的犯 人上升了10%。据对东风、亚沟、玉泉、鸡西、老莱、笔架山、新建、华山、哈监、齐齐哈尔劳改支队等劳 改单位进行统计,积极改造的犯人由混押时的45%提高到61.9%,劳动出勤率提高了10.3%,犯人监内做好 事1.8万余件。特别是当我国南部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之后,犯人们心系灾民,他们把自己有限的零花钱节 省下来,自发向灾区人民捐款达4.4万余元。实行分管、分押、分教办法,也提高了劳改干警的政治、文化、 业务素质,许多劳改单位为了使广大干警尽快适应这种新型的管理教育、工作方式的需要,有计划地组织学 习管理教育专业知识,提高了管理教育工作水平,为把狱政管理改革逐步推向深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赵 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