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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司法局标准化建设成绩斐然

  省司法厅把县(区)司法局标准化建设进档达标作为1991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初步形成了争创司法行政 先进县,争创省级达标局,上下一齐抓基层、打基础的热潮。省司法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黑龙江 省县(区)司法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对考核细则和验收办法都做了明确规定。并于9 月份在兰西、巴彦两县司法局召开现场会,组织与会人员检查验收,批准这个县司法局为省级达标局,并推 广了他们的经验,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树立了样板,形成了一个赶超兰西、巴彦的热潮。年末,又有嫩江、 讷河、延寿、五常、青冈、哈尔滨市太平区6个县(区)局进入省级达标局。全省有46个县(区)司法局调整 了领导班子,充实了90多名县局领导干部,改变了过去弱进强出的局面。他们把标准化建设的突破口放在乡 镇法律服务这个薄弱环节上,组织乡镇法律服务所对照标准找差距,订规划,定制度,分期分批组织达标。
    开展县(区)司法局标准化建设,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地位,扩大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也带动了 其他工作齐头并进。普法、律师、公证基层工作都有了新的突破,就连过去不被重视的文书、档案、信访工 作都上得很快,全省已有30余个县(区)局机关档案管理达到省一级标准。乡镇法律服务队伍得到加强,3人 以上法律服务所由过去484个增加到735个,人员由2560人增加到2844人。80%以上的法律服务所开展了四项 业务。全省开展清欠大会战,仅法律服务所就清回欠款200多万元。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普遍加强。开展标准 化建设前,全省县(区)司法局班子不齐不力的占15%,较好的一类班子占25%,开展标准化建设后,一类 县(区)局领导班子达到31%,不齐不力的三类班子下降到9%。干警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司法助理员经过培 训取得上岗资格的已达70%,培养了一批熟悉法律,通晓业务的骨干力量。 (赵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