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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兰劳改支队荣立全国司法行政战线集体一等功

  黑龙江省香兰劳改支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改工作方针 ,因地制宜,深化改革,发奋图强,艰苦奋斗,摸索出一整套改造罪犯、发展农业生产的办法,改变了生产 靠贷款、吃粮靠返销、工资靠国家的贫困落后面貌,各项工作成绩显著,为了表彰香兰劳改支队作出的突出 贡献,司法部决定为香兰劳改支队记集体一等功。
    香兰劳改支队从农业生产点多面广、监管改造工作难度大的实际出发,建立起比较完整严密的监管改造 制度,坚持从严治监,实行严格、科学、文明、直接管理。落实监管改造工作责任制,对罪犯实行双百分考 核,强化个别教育,注重办好特殊学校,积极开展社会帮教,杜绝狱内恶性事故和重大案件的发生,罪犯脱 逃率控制在1‰以下,政治、文化、技术教育及格率达90%。改造秩序持续稳定,改造质量不断提高,多次被 评为全省监管工作优胜单位。该支队坚持以农业为基础,不断完善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干警、职工的积极性 ,实行科学种田,推广新技术和标准化作业,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增加农业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提高 抗灾能力,积极发展林、牧、副、渔多种经营,粮食产量平均每年递增2000吨。1990年总产达24690吨,比 1983年增加2.9倍,被评为全国劳改农业先进单位。1984年以来,上缴商品粮77057吨,商品率达59%。由于 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该支队经济效益不断提高,除还清历年亏损的2000多万元外,还向国家上缴 利税534万元。该支队重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 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从严治警,对干部职工加强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机关、带基 层,加强中队建设,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形成一种拼搏向上的激励机制。从而把该支队建成一支政治坚定、 业务熟练、作风过硬、奋发向上的干警队伍。(周 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