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随着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和深入发展,计划体制改革也取得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重要进展,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格局发生了多方面的重大变化。在计划决策体系上,中央计划决策的范围和程度明显减少,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计划决策权相应扩大。绝大多数企业在产供销、人财物以及利益分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都有了计划决策自主权,省级及其以下地方政府在许多方面成了计划决策的主体。在固定资产投资、财力、物力的筹集和使用,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以及经济杠杆的运用等方面,省级政府都有了相当大的决策权。
在计划管理形式上,指令性计划大幅度缩减。指导性计划广泛运用,市场调节作用明显扩大。在生产流通领域,农业生产中的指令性计划已全部取消,对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流通改为指导性计划。在工业生产中,指令性计划占全部工业产值的比重由1979年以前的95%以上减少到1991年底的30%左右,而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部分则相应扩大。
在计划调控手段上,随着放权让利和市场调节作用的扩大,行政手段的作用明显弱化,在经济生活中越来越多地运用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进行计划管理和调控。这方面最显著的标志是价格作为一种重要经济参数和杠杆的作用逐步得到增强。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中,几乎每年都在调整或放开价格方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1991年,在严格控制总量,保证物价总水平稳定的前提下,调整了100多种产品的不合理价格,放开了约50%的商品价格,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的发展。为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调整投资结构,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将财政拨款的生产性基建投资部分改为银行贷款,实行投资有偿使用,并先后开征投资方向调节税、建筑税,建立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对某些需要支持发展的行业、项目实行优惠利率和财政贴息办法,注重运用经济手段进行计划管理和调控经济运行,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效果。
在计划管理组织体系和方法制度上也有很大改进。近几年先后对铁力、密山、富锦3个县级市实行计划单列,改变了过去单纯按地区垂直联系的计划系统。计划管理也逐步从过去偏重制定经济发展计划转到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相结合,从偏重年度计划转到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计划相结合的轨道上来,保证了经济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孙云凌 曹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