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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制定经济体制改革10年规划和“八五”纲要

  黑龙江省90年代的经济体制改革,应该在80年代已取得巨大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继续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牢牢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把深化改革同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初步建立起适合我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新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1、企业体制改革。继续坚持和完善厂长负责制,强化厂长的中心地位和中心作用,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可实行厂长书记一人兼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发展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推广进档达标承包办法,制定承包指标体系要增加企业后劲指标和技术进步指标,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机制;推进生产要素流动,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对309户劣势企业实施兼并或法人承包、租赁,带动75000万元闲置固定资产向优势企业流动;稳步实施企业股份制,重点抓好全民所有制企业等5种经济成份的折股试点改革工作。2、农村经济改革。要稳定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深化农副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努力发展乡镇企业,切实抓好县级经济综合改革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力争实现“八五”期间建成4个亿元县、6个8000万元县、12个半亿元县,有21个补贴县脱补的目标。3、市场流通和价格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商品购销政策,完善国营商业、物资和供销社改革;大力培育市场体系,建立适应我省生产力水平、平等竞争、规则健全的商品市场体系。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发展区域性市场,在哈尔滨市创办拍卖市场;积极稳妥地改革价格体制,逐步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管理体制,“八五”期间我省物价总水平上升幅度累计控制在35%以内,争取使全省零售物价指数上升幅度逐年下降并趋于平稳。4、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制度改革。要继续搞好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在全省城镇普遍建立劳务市场,逐步把现有的固定工转为合同化管理,进行每周5天工作制或每天6小时工作制试点和职工休假制度的试点;进一步改革工资制度,如企业工资要坚持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不断改进和完善“挂钩”办法,同时在“八五”期间还要进行国家机关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试点;积极推进包括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提高租金,对新建住房大部分出售、小部分出租。5、宏观调控体制改革。继续推进计划、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建立与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省级宏观调控体系,投资体制改革要实行按产业政策、分行业决定投资审批权限及其相应管理的制度,财政体制改革要在“八五”期间实行分税制,建立复式预算。(王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