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制定完善发展企业集团的有关规定
我省企业集团是1984年以后在横向经济联合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到1991年上半年,全省共有工业企业(包括建筑企业)集团78个,参加集团的企事业单位1218个。为了搞活大中型企业,进一步促进我省企业集团健康发展,省政府办公厅于1991年7月转发了省体改委《关于完善发展企业集团意见的报告》。主要内容是:
一、明确发展企业集团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发展企业集团,应以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经济发展战略为导向,以发展规模效益和外向型经济为目标,充分发挥我省资源优势和大中型企业骨干产品、技术优势,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科研、生产、流通、服务等有机结合,形成优势互补的组合效应,创造新的生产力,促进我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发展企业集团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从实际出发,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相结合;坚持企业自愿,互惠互利;坚持政企分开,发挥综合职能;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并举;坚持集团标准,注重实效;积极稳妥,逐步完善。
二、发展企业集团要理顺管理体制。一是对具备规定条件的重点企业集团实行省级计划单列。二是企业集团公司实行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行使资产管理权。三是集团公司内部集权分权要适度。四是理顺行业管理厅(局)与集团公司的关系。五是由省体改委牵头,省计委、经委、经合委等单位共同负责集团的审批与管理。
三、给予扶持政策。①在固定资产安排上优先支持。企业集团可按银行有关规定申请基建、技改贷款,实行统贷统还。②在确定重点企业和生产调度方面,首先考虑企业集团,并在资金、物资、能源供应上给予重点支持。⑧经人民银行批准,企业集团可设财务公司,融通集团内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④鼓励发展外向型经济,积极为企业集团争取外贸进出口权,并简化出国审批手续。⑤集团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可按照“共担风险、按股分红”的原则实行先分后税。⑥集团成员企业原享受国家给予的所有优惠政策一律不变。⑦科研单位加入集团后,其科研事业费仍按原基数拨给,技术所得在规定限额以下者可免征所得税。⑧支持企业集团开发新产品。对列入国家有关部门试点计划的新产品,在有关税收上予以照顾。⑨在现有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的基础上,对企业集团再增提1-3个百分点。(姜国钧 翟广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