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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本:1991年全省税务工作

  1991年全省税务工作
    省税务局局长  张大本
    一、千方百计组织税收收入,工商税收实现了较大超收。1991年,全省累计实现工商税收94.06亿元,比国家下达计划超收2.22亿元。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狠抓计划的层层落实。将计划一次分配到各地市,按照计划管理双轨制的要求,将计划内部落实到人,外部掌握到户,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坚持旬看进度,月通报、季分析,反映收入中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定期分析研究收入形势。针对生产低速增长,产成品资金紧张和“三角债”不断增加的情况,年初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深入各地协助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省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抓紧组织收入的紧急通知,税收收入迟缓的局面得到扭转。三是狠抓欠税的清理回收工作。坚持按月通报各地欠税情况,对欠税百万元以上的企业实行了省、地、县三级管理,省局在7月份召开的全省地市局长会议上,向各地下达了1亿元的清欠指标,并要求各地将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签订责任状,建立责任制,分级考核,总结推广了地市清理欠税的经验,使全省欠税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四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税源和零散税收的管理。7、8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零散税收的清理检查,并明确提出通过零散税收清理检查增加税金1亿元的指标,进一步强化了对重点税源的管理,健全和理顺了驻厂征收机构,重点掌握了千万元以上51户企业情况,做到对重点税源省、地、县三级管理。
    二、促产增收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各地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从理顺机构、制定规划到健全制度、落实项目入手,经过艰苦的努力,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省税务系统通过各种形式,实现促产项目4800项,增加税金1.1亿元。
    三、以法治税得到进一步加强。一年来,省局组织力量对9个地市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出口退税的管理进行了检查,纠正了违反政策的规定51条,各级税务部门通过对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城乡个人税收清理检查,补税罚款7119万元。各级税务稽查组织检查了3.47万多户企业,查补税款及罚款和加收滞纳金8300多万元,查处524起税务违章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偷抗税犯罪案件58起。各地税务治安派出所在以法治税过程中积极发挥作用,全年共处理涉税案件1967起,依法拘留112人,补税罚款260多万元。
    四、征管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征管质量不断提高。全省626个分(区)局、所已全部实行了不同形式征管模式的转换。国营、集体按期申报率已达98.7%,纳税申报违章处罚率达97.7%,滞纳金加收率达90%,个体工商户按期申报率已达91.7%,纳税申报违章处罚率达96.4%,滞纳金加收率达98.1%,征管工作的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征管改革、税收会计改革与第三次开发应用微机紧密结合取得新的进展。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抓了直属机关的思想理论建设,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二是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调整充实了6个地、市、局、校的领导班子。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全省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省局下半年先后派出4个指导组和6个工作组,对各地进行指导,检查验收。在执法监察活动中,全省查出积压、贪污挪用税款130万元;人情税、关系税和工作失职造成流失税款148万元.全年查处税务干部违纪案件93起,清退违纪金额24万余元。四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
    六、税收理论研究工作逐步开展,理论队伍逐步壮大。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撰写征管改革和促产增收方面的论文400余篇,其中被省以上刊用选用或评奖的近80篇,对深化征管改革,推动以法治税和促产增收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