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税得到进一步加强
1991年,全省税务系统坚持以法治税,在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抓好税收政策和出口退税的检查。省税务局集中了近3个月的时间,对一些地市进行了税收政策大检查,下发了《关于出口退税实行计划管理的通知》。二是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和私营企业税收的管理。年初转发了国家局关于私营企业中工交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商业服务业3个会计制度,举办了全省私营企业会计制度培训班,共对569名私营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1991年全省在开展个体定额对标过程中,共对8万余户的纳税定额进行了调整,调整面占定额纳税户的60%,调整幅度为26%,月增税额227万元。通过对标,个体税收征管明显加强。比上年增长22%,三是加强集体企业财务管理。(王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