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金融管理机制,实现金融机构管理规范化
1991年省人民银行把实现全省金融机构的规范化,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使金融管理工作走上计划管理、法规建设的健康轨道。重点加强了调整金融机构布局的工作,全年新设机构105个,撤并42个。建立金融机构年检制度,制订了《黑龙江省金融机构年检办法》。完成了清理整顿公司的收尾工作,同年10月对黑龙江投资公司进行验收。全年狠抓了金融法规建设。一年来,先后制订了《黑龙江省金融机构规范化管理试行办法》、《黑龙江省金融机构年检办法》、《黑龙江省企业股票管理暂行规定》、《城市信用社等级社管理办法》、使金融管理工作初步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李 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