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价格杠杆搞好大中型企业
1991年,省物价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调整了钢铁、煤炭、水泥、石化等一系列产品的价格,缓解了基础产品价格偏低的矛盾,增加了大中型企业的经济效益。狠抓“十五条价格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重点帮助大中型企业用足、用活、用好这些政策,增强了大中型企业的活力,起到了促产促销的作用。对省内16个行业、145户大中型企业的586种主要产品价格进行调查,基本摸清了企业产品的成本和价格现状,为解决大中型企业价格问题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采取边调查研究边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理顺一些不合理的价格,增加了大中型企业的经济效益,解除了部分企业亏损局面;调整部分价格政策,方便了大中型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清理乱收费,减轻了大中型企业的经济负担;主动帮助企业协调、勾通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为大中型企业排忧解难。调查中共为大中型企业增加收益、减轻负担近1亿元。对于当场解决不了的问题,也都同企业一起研究对策。对其中属于中央管价的品种,会同企业共同打报告,跑中央部、局,使不少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如“三大动力”的原材料差价得到国家承认,为企业增加收入1.1亿元;几大矿区的塌陷费问题得到国家批准,全省每年可得到8000万元的改善环境建设费用。另外,各地物价部门还通过建立价格信息网络,向企业提供各类政策信息、供求信息和价格信息;加强成本调查和指导,帮助企业对标、达标,加强经营管理,为大中型企业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龚振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