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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活用物价调节基金

  齐齐哈尔市从1990年起实行物价调节基金制度,到1991年末,共收取物价调节基金400万元。其中使用227万元。已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1.对节日期间主要副食品价格进行临时性补贴。两年来,运用物价调节基金对新年、春节细菜价格采取定品种、定数量、定价格、定补贴的办法,补贴37万元。对端午节鸡蛋价格补贴19.5万元。2.实行低息有偿投入建设副食品基地。为了增加禽蛋供应,对市养禽投入20万元,引进迪卡和伊沙两个新品种,产蛋量42.56万公斤,占该场总产量的58%,增加经济效益31.5万元。3.投资建设蔬菜和豆腐销售网点。1991年投入物价调节基金17万元,新建了23个蔬菜和豆腐销售网点,方便了职工、居民生活。4.利用物价调节基金,扶持国合商业发挥主渠道作用,在蔬菜价格放开搞活的情况下,无偿资助22万元,并借给15万元,用于建设蔬菜批发市场。5.解决部分职工购买秋菜问题。因市场疲软,停产半停产企业的5万多职工生活困难,使用了35万元物价调节基金给予补贴,及时解决了这些职工购买秋菜问题。6.为社会治安服务。全市有800多名专职群众治安员,经费没有来源。在收取的物价调节基金中,专项拨款80万元,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做出了贡献。(刘瑞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