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德:1991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991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张立德
一、支持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深化改革,搞活经营。在年初全省工商局长会议提出搞活经济的4个方面34条政策基础上,7月又制订了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的10条政策措施。各地做了大量工作。据统计,全省共为6200户困难企业转产、增加新的经营项目及时办理了变更登记;为企业出具证明2000余件;为企业安排待工人员进入市场2.5万余人次、摊位5000处;批准生产企业设置门市部、专柜和分支销售机构3200处;允许7000户企业自行调剂或进入生产资料市场销售闲置不用和生产不对路物资;帮助企业活化资金5亿多元,通过仲裁合同纠纷和查处经济违法案件,为企业追回拖欠款和被骗款1亿多元。
二、支持搞活城乡商品流通,繁荣活跃了城乡集市贸易。全省城乡集市成交额达57.4亿元,比上年增长16.5%,相当于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3.4%。其中:肉、蛋、禽、蔬菜、水产品、干鲜果等主要农副产品成交量达170万吨。市场建设迈出了较大步伐。全省集贸市场已发展到1632处,总面积达21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5.6%;10个省辖市和25个交通枢纽市、县批发市场迅速发展,全省批发市场已达72处。
三、采取有力措施,支持了个体、私营经济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全省个体、私营经济自5月份开始出现恢复性的发展。截止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已达33.58万户,从业人员达48.58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4.9%和3.7%;自有资金达15.7亿元,商品零售额达5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8%和5%。外商投资企业也有迅速发展,全省已达473户,比上年增加218户,注册资金23.2亿元,比上年增加88.7%。
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监督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了企业登记管理。全省通过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公开办事制度、建立登记工作程序和推行登记与管理分设的改革试点,强化了内部制约机制,对实现企业登记管理职能到位起到了促进作用。二是加强了市场和个体、私营经济管理。通过开展小型市场达标竞赛试点和创建文明市场活动,实现了市场规范化管理。全省已有国家级文明集贸市场18处,省级文明市场105处。全省共查处欺行霸市、掺杂使假、短尺少秤等违法违章案件10340件。通过对个体工商户实行“三管、一建、两结合”的管理模式,开展以查处违法违章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建设,全省个体工商户违法违章案件发生率由上年的11.1%下降到8.6%,涌现出文明个体户1.3万户,先进个体劳动者1.45万人。三是严厉打击了投机违法活动。各地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重点查处了一批非法倒卖重要生产资料、转手倒卖进口商品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全省共查处投机违法违章案件979件,其中万元以上大要案件260件,收缴罚没款640多万元。案件发案率比上年下降了6.5%。四是加强了经济合同管理,仲裁质量有所提高。全省通过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企业使用示范文本率已达到85%;通过深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有3100户企业被当地政府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全省经济合同履约率达90.8%。全省共向乡镇和市场派出各类仲裁庭164个,仲裁和调解合同纠纷案1122件,解决争议金额5700多万元。五是加强了商标广告管理。各地认真指导企业增强商标意识,鼓励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共帮助企业注册商标547件,查外假冒商标和商标侵权案件397件,查处虚假广告和违章违法广告案件42件。
五、加强了自身建设,队伍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一是狠抓了廉政建设。通过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建立和完善制度、揭摆和查处违法违纪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全省工商系统共收到表扬信600余封、旗(匾)100多面(块),45%的市、县(区)局被当地党政授予先进集体或文明单位称号。二是深入开展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以学历教育为基础,以岗位职务培训为重点的干部培训工作全面展开,全省共举办培训班24期,培训各级干部1329人,其中县(区)局长183人,一般干部1146人,占应培训人员总数的16.9%。三是理顺了省属市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根据黑编(1991)157号文件精神,我省10个大中城市工商局已将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权上收,区级设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有力地强化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四是加强了法制建设。全省有15个地市局(农场总局工商局)、48个县(区)局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建立了法制机构。五是加强了调查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