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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全省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成立两年多来,在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与执行、木材生产、运输、销售、木材经营、加工厂点整顿、林地林权管理等方面开展了有效监督,收到了显著效果。增强了林区干部群众的资源意识,对森林资源在林业企业生存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提高了认识。初步控制了森林资源的过量消耗,资源下滑的局面得到缓解。帮助企业和管理部门堵塞了一些森林资源管理上的漏洞。对一些反映强烈、处理难度大的重点案件进行了监督和依法查处。配合有关部门调处了一些久拖未决的林权林地纠纷。根据国家编委和林业部的精神,1991年12月12日召开的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监督工作会议决定,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监督工作要由试运行转入正式运行,森林资源监督要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赵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