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森工系统防汛救灾取得全胜

  1991年夏季,我省林区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洪涝灾害,森工系统先后有46户企事业单位受灾。其中柴河、林口、大海林、海林、东京城、山河屯、亚布力、双鸭山、桦南10个林业局受灾严重。全系统经济损失2.64亿元。在总局的领导下,各级防汛部门对防汛工作安排得早,抓得实,真正做到了思想、组织、措施三落实,在历史上罕见的水灾面前,没有发生大的人身伤亡。灾情发生后,各级党政组织及受灾地区的干部职工立即行动起来,全力抢险救灾。由于指挥得力,措施得当,减少了灾害造成的损失,在短期内恢复了各项生产,妥善安置了受灾职工群众生活,防止了传染病、流行病的发生,做到了大灾之后无大疫,取得了抗洪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赵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