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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

  省电力局注重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电力生产建设,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1991年,全省电力企业在生产一线发展党员363名。省火电四公司党委被省委命名为“先进党组织标兵”。文明单位建设有了新进展,有14个单位进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其中省级文明单位标兵6个;17个单位进入市级文明单位行列,市级文明单位标兵11个。电力系统连续三年保持“文明单位建设先进系统”称号。在全省“四职三优”竞赛中,有八个电业局被评为优胜单位,其中佳木斯电业局被评为优胜标兵单位。(李桂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