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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委对40个市县的《城市规划法》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1991年,省建委先后对齐齐哈尔市、东宁县等40个市县的《城市规划法》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各级政府和城市规划部门都十分重视《城市规划法》的宣传和实施,已把完善深化城市总体规划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全省的城市规划管理已经开始纳入法制化轨道,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1.《城市规划法》颁布之后,各地都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了规划意识和依法建设的自觉性。2.严格规划审批管理,使违法建设得到了有效地控制,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建棚厦、商亭、摊床等一切永久或临时建设,都能按《城市规划法》的要求履行审批手续。3.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管理机构。全省25个设市城市中,10个地级市全部设置规划局,15个县级市中已有4个设立市规划局,11个设立规划处(办),全省55个县中,8个设立县规划局,7个设立县规划建设局,10个设立县规划办,使规划管理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并注重队伍素质的提高。4.明确和理顺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城市规划法》颁布之后,使规划部门能依法办事,依法行政。5.城市规划管理业务收费发挥重要作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实行规划管理业务收费制度,这对促进各城市规划机构的建立健全以及加强队伍建设和提高规划管理的服务水平,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6.加强了全省城市勘测、城建档案的业务归口管理,全省各市县均陆续建立健全城市勘测管理机构,10个地级市都建立了城市勘测管理处,县级市及县也都建立了相应机构或专人管理。理顺了城市勘测业务关系,使全省城市勘测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县以上城市都成立了由各城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档案馆(室),并形成省、市、县的规划建设档案管理网络。7.实行规划审批管理公开化。我省率先实行了规划审批管理公开化制度,以便增加管理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保证了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秉公办事。加强廉政建设。 (黄克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