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龙江杯”竞赛活动效果显著
1991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建设“龙江杯”竞赛评比活动,以推动、促进全省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按照竞赛方案规定,竞赛共分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管理、市容环境卫生、村镇建设五大方面。经过各地自检推荐和省建委代政府实施全面检查考评,哈尔滨、齐齐哈尔、密山、绥化市,庆安、海林县荣获全省城乡建设“龙江杯”综合奖;牡丹江、佳木斯等30个市、县荣获全省城乡建设“龙江杯”(行业)单项奖。获得“龙江杯”综合奖的市县将得到一台大型洒水车的奖励;获得“龙江杯”(行业)单项奖的市县将得到以奖代投资金4万元。竞赛活动已引起了各级政府的广泛注意,出现了增加城乡建设投入,加强城乡建设管理的新局面。(王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