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稳步发展
1991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推进了多种模式的改革探索。在工作指导上,因地制宜,分层次推进,制定出台了省房改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房改的阶段性目标、政策和今后两年的任务,总结了鸡西、宝清、呼兰、尚志等15个市县的房改典型。在改革方向上,积极地进行了建立住房商品化消费机制;国家、单位、个人三方筹资机制;资金投入与回流相补充的循环机制;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分配机制四个方面的探索。在改革内容上,着重推进了改革低租金,出售旧公房,新房新制度,组织集资、合作建房,鼓励有组织的个人建房和多渠道筹资等五个方面的改革,使全省的房改出现了稳步发展的新形势。优惠出售旧公房取得较大进展。全省已有63个市县开始出售旧公房,累计出售542万平方米,收回资金3.4亿元。实行新房新制度有所突破。已累计出售新建住房183万平方米,收回资金2.5亿元。职工集资建房出现好势头。全省已有55个市县开展了集资建房面积达448万平方米,职工个人集资达17.08亿元。租金改革开始起步。全省已有15个市、县统一和改革了低租金,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住房金融制度开始形成。累计筹集房改资金7亿元,累计发放商品房和房改贷款10亿元,支持建房600万平方米。(刘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