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政管理普遍加强
1991年,全省房地产业管理职能面向行业、面向社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一是,各市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政企分开的原则和转变职能的要求,从指导思想、工作重点、机构设置、干部配备等方面突出政府职能作用,面向全行业、全社会,使产权产籍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二是,认真贯彻《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并按照全国城镇房屋普查要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关于搞好产权登记发证、复查以及公、私产管理等规定、规章制度和业务程序,有效地促进了产权产籍管理工作。三是,根据建设部要求,在房屋普查基础上,全面开展了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全省80%以上县市产权登记发证工作基本结束,其他正在收尾中。四是,建立和完善了产籍资料管理体系,强化了科学管理手段,使档案管理向规范化方向发展。部分大中城市和县根据管理业务发展需要,配置了功能齐全的微机和档案资料软件程序,产权产籍管理不仅配备了产籍员、档案员、测绘员等专职人员,还普遍建立了档案室,档案资料装合上架,产籍资料积累齐全,登记发证和建档立卷一步到位。(徐 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