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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总承包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长期以来,我省在基本建设中,一直存在着工期长、造价高、质量差、投资效益不理想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省从1987年开始进行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试点,截至1991年末,全省有8个试点单位先后已完成了总承包工程项目35项,概算总投资额为24242元,经过总承包单位与建设部门、施工部门密切协作,普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承包的35个工程项目中,按合同工期兑现或提前兑现的有30项,占86%,有4项因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拖期;有1项因设备加工单位原因拖期。所有项目全部达到了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总计为国家节省建设资金800多万元,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普遍感到满意,总承包部门也通过总承包增加了337.8万元的经济收入。1991年12月在昆明召开的全国以设计为主体工程承包经验交流会上,我省介绍了作法与体会,受到了建设部有关领导和兄弟省市同志的好评。(梁 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