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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八五”计划及十年规划纲要》

  指导思想:一是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二是强调环境保护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是体现强化环境管理和依靠科学进步的思想;四是突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以城市和工业的有机污染及大气煤烟型污染作为重点,专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工业污染防治两节,并侧重强调了化学需氧量和烟尘两项指标。到2000年,全省环境保护的总目标是: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提高,自然生态恶化趋势有所减缓,逐步使环境与经济、社会相协调,为实现全省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城市环境清洁、优美、安静的远景目标打下基础。
    “八五”期间全省的环境保护目标是:积极控制环境污染的发展,尤其是水环境的有机污染和大气环境的煤烟型污染;力争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努力抑制自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力争局部地区有所控制,为实现2000年的环境目标打下牢固的基础。
    “八五”“九五”两个五年计划控制的主要指标:工业废水排放量,1995年控制在15亿吨,2000年控制在16.5亿吨;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1995年降低到210吨,2000年降低到170吨;工业废水处理量1995年达到7.5亿吨,处理率达到50%;2000年达到10.8亿吨,处理率达6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995年达到55%,2000年达到65%;工业废水中化学耗氧量排放量1995年控制在28万吨,2000年控制在30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1995年达到2%,2000年达到4%。
    烟尘排放量 1995年控制在130万吨,2000年也控制在130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1995年控制在20万吨,2000年有所下降;工业废气处理率1995年达到65%,2000年达到75%;城市居民燃气普及率63%,2000年达到75%;集中供热面积1995年达到4660万平方米,2000年达到4960万平方米。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1995年达到1500万吨,综合利用率30%,2000年达到2100万吨,综合利用率35%;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1995年达到3.3%,2000年达到5.4%。
    交通干线噪声低于70分贝的路段,1995年达到50~60%,2000年达到60~70%;城市环境噪声达标率,1995年达到50~60%,2000年达到60~70%
    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区面积1995年达到204.3万公顷,占全省面积的4.5%,2000年达到249.7万公顷,占全省面积的5.5%。
    “纲要”的实施措施关键在于计划的年度分解,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进而切实解决环保投资问题。关于投资问题,为确保“八五”计划目标的实现,经测算需投资31.5亿元,其中水污染治理10亿元,大气污染防治18亿元,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3亿元,约占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0.85%。“八五”期间,预计基本建设投资合计约360亿元,按4.5%的比例计,环保投资16.2亿元;全省预计更新改造资金合计约210亿元,按3.5%的比例计,可计有7.35亿元环保投资;全省城市维护建设基金合计约9亿元,按50%比例计有4.5亿元用于环境保护;超标排污收费预计“八五”期间可征收4亿元,其中65%即2.6亿元用于环境污染治理;利用各方面集资、贷款和综合利用利润留成,“八五”期间可筹集1亿元环保投资。“九五”期间每年需投资8亿元,约占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1%。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通过疏通和开拓环境保护资金渠道,上述投资比例和数额是有可能实现的。(刘志嘉 申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