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1991年度黑龙江省环境统计公报

  一、“三废”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一)废水
    1.废水排放总量12525万吨。
    2.工业废水排放量80343万吨;工业废水处理量61942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30694万吨,达标率38%。
    (二)废气
    1.废气排放总量5144亿标准立方米。
    2.燃料燃烧过程中废气排放量4611亿标准立方米,其中:经过消烟除尘的2816亿标准立方米。
    3.生产工艺过程中废气排放量533亿标准立方米;其中:经过净化处理的314亿标准立方米,废气中:二氧化硫29万吨,烟尘114万吨。
    (三)工业固体废物
    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779万吨。其中:贮存量1108万吨,处理量1671万吨,已综合利用量1660万吨,综合利用率44%。
    2.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71万吨,其中:排入江河湖海的3万吨。
    3.工业固体废物历年累计堆存量28185万吨,占地面积2235万平方米,其中:占农田面积345万平方米。
    (四)因污染关停并转企业数11个。
    二、企事业单位污染治理资金及使用效果
    (一)治理资金使用
    合计32345万元,其中:治理废水17400万元;治理废气8770万元;治理固体废物4136万元;治理噪声766万元。
    (二)使用效果
    1.当年安排治理项目1368个
    2.当年竣工治理项目1225个,当年项目竣工率90%。
    三、“三废”综合利用经济效益
    (一)“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103228万元;
    (二)“三废”综合利用利润10904万元。
    四、排污费使用及污染赔(罚)款情况
    (一)排污费使用
    1.交纳排污费单位11029个。
    2.排污费征收总额7567万元。
    3.排污费用于治理污染源2361万元。
    4.排污费用于区域综合防治464万元。
    (二)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污染事故16次。
    2.直接经济损失19.92万元。
    五、群众来信来访情况
    (一)群众来信数1803封,其中:大气污染503封,水污染345封,固体废物污染88封,噪声732封。
    (二)群众来访人数3626人,其中:大气污染515人,水污染241人,固体废物污染90人,噪声848人。
    六、地方环保系统自身建设情况
    (一)人员总数3162人,其中:科技、业务人员1551人,占全部人员比例49%。
    (二)举办各种培训班数365个,培训在职干部78939人。(刘志嘉 申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