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征收排污费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1991年7月3日至6日,第二次全国征收排污费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全国除台湾省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环境保护厅(局)长和收费监理站长,14个计划单列市及特邀部分市、县环境保护局长、收费监理站长及政府有关部门派代表参加了会议。国家物价局也派员到会。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总结“七五”期间排污收费工作,部署“八五”期间的工作任务;研究讨论《征收排污费工作“八五”计划》、《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田凤山副省长和王权副市长在大会开幕式上致欢迎词,国家环保局副局长王扬祖为大会作了题为《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健全环境执法队伍》的工作报告。(刘志嘉 申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