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港务局被评为全国交通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1991年,佳木斯港务局被交通部授予全国交通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该局为国家二级企业,位于松花江下游佳木斯市,为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是黑龙江水系较大的水陆换装枢纽港之一。担负着沿江14个市县、11个林业局、22个国营农场的生产、生活所需物资运输和中俄外贸物资的水陆中转换装任务。佳木斯港务局安全管理取得突出成绩,连续五年实现安全生产“三杜绝”(即:杜绝死亡、火灾和重大机海损事故);设备管理获得省级优秀设备管理奖;装卸质量管理实现了货损、货差和赔偿金额分别为零;财务会计管理实现了达标;能源、计量和档案管理分别达国家二级;企业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高。该局在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狠抓精神文明的建设,被佳木斯市和黑龙江航运管理局授予1989—1990年度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建设1990年达到省级单位。(于 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