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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率先在国营商业企业试行“四放开”改革试点

  为打破“三铁”,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牡丹江市学习借鉴重庆市国营商业试行“四放开”经验,从1991年8月份开始在百货大楼、百货批发站、糖酒批发站、穗江公司、牡丹商场等5户批零企业试行经营、价格、用工、分配“四放开”试点。在经营方面,除专营、专卖和国家指定归口经营的商品外,企业可以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不受品种限制和行业限制。在价格方面,除国家和省统一定价和规定作价办法的商品外,其他商品由企业自主定价。在用工方面,按照“国家计划指导,企业自主用工,多种形式并存,全员合同管理”的原则运行。职工有权辞职自谋职业,企业有权辞退违纪职工。在分配方面,实行职工收入与劳效挂钩,在保证国家多得、企业多留的前提下,职工收入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王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