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文:供销社改革十年成绩卓然
供销社改革十年成绩卓然
省供销社主任 李树文
1982年以来,我省供销社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供销社改革的有关指示精神,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各项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支援与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供销事业在改革中得以发展和振兴。
一、由“一大二公”的全民体制变为自负盈亏的集体企业。基层供销社全面恢复了三性(组织中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按照“入股自愿,退股自由,保息分红”原则,广泛吸收农民入股,先后吸收农民股金6 000万元,占基层社自有流动资金的32%,有290万户农民成为供销社社员,占全省农村总户数的75%,使基层供销社由官办的改为农民自我服务的经济组织。全省县以上供销社先后退出了政府序列,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经费自理的财政预算外企业,继续履行“一身二任”职能,发挥对所属企业总公司、总调度、总帐房作用,实现了由单纯政府机构向经济实体转变。
二、由购销服务发展为以科技先导的综合服务。在搞好为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和农副产品收购的同时,积极开展科技服务,在全省县、乡、村兴建了576所“庄稼医院”和1 512处技术咨询服务站,通过办班、印发技术资料手册等形式传播科技知识,年培训农民25万人次。另外,每年全系统抽出1 000多名技术人员参与集团承包和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近3 000万亩,在指导农民科学种田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由农村商业发展为城乡结合的新型商业。供销社在搞好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同时,积极向城镇扩展。到1991年末,在城镇新建工业品批发企业75个,农副产品批发企业136个,新建、扩建大中型商场89个,建设各类专业批发市场23个;组织工业品下乡53亿元,比1982年增加1倍;组织农副产品进城13.4亿元,比1982年增长近4倍;饮食服务业网点发展到1250个,在城乡初步形成了高中低档配套,吃、住、行、修理、租赁娱乐齐全的经营服务体系。
四、由流通型发展为流通与生产相结合的经营格局。改革以来,全省供销社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商办工业,累计投资7 000多万元,新建改造项目570个,加工网点已达889个,10年累计产值10亿元,年平均增长27.3%。其中牡丹江浓缩果汁厂,望奎、海伦禽类加工厂,富锦、宁安等地植物油厂,已具贸工农一体化雏型,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
五、由内向型企业发展为内向与外向型相结合的企业。在搞好国内贸易同时,积极发展对前苏联的易货贸易和兴办“三资”企业。1991年,经经贸部批准,恢复成立了黑龙江省供销合作国外易货贸易公司,当年过货额为4 200瑞郎,居全省第五位。另外,先后同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合资创办了龙江饲草有限公司、雅马飒箸业有限公司、香果有限公司等“三资”企业,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果。其中,龙江饲草有限公司年创汇额居全省“三资”企业之首。
六、由计划经济的上拨下卖变为以市场为导向的联合经营。面对“三多一少”新的流通体制,供销社打破层次、区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积极发展经济联合,把企业推向了市场,增强了群体竞争能力。对大宗农副产品经营,先由分散的基层供销社收购,然后以县联社主营公司为龙头,统一对外,实行分购联销。1991年分购联销额达4.1亿元,占农副产品经营额30.6%。对工业品经营,以各级联社主营公司为龙头,统一组织到工厂进货,由基层社分别销售。1991年联购分销额10.6亿元,占日用工业品经营额40.1%。
七、由过去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层皮”变为结合起来抓。1986年,针对经营不景气、职工情绪低沉问题,在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振奋精神、振兴供销”口号,连续三年组织“优秀供销合作社工作者报告团”在全系统巡回演讲报告。1991年为促进推销地产品,开展了百名“销售大王”评比表彰活动,并组织“销售大王”在全省巡回讲演。在直属单位开展了“魂系供销”讲演活动,由职工讲身边模范人物的闪光点,同时在省直开展了“振奋精神、振兴供销、满意在基层”竞赛活动。并组织全省各级社采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打击违法犯罪等,推动了全系统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同步发展。
八、由单纯追求企业效益变为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一起要。10年来,全省供销社在消化大量政策性支出的情况下,累计实现利润29 865万元,自有资金达11亿元,比1982年增长1倍;累计为农民推销农副产品72.8亿元,平均年递增18.1%,其中推销粮食394万吨,平均年递增55%;为城乡安排剩余劳动力27 000人;为国家上缴税费累计6.5亿元,对促进全省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