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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1)签订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同29项,合同金额3524万美元。其中与苏联、孟加拉国新签承包工程合同8项,金额2446万美元,苏联7项,孟加拉国1项;劳务合作21项,金额1078万美元。其中苏联20项,南斯拉夫1项。(2)技术出口3项,出口金额35.17万美元。向保加利亚出口大豆栽培及豆制品加工技术,向加纳出口柴油机发电机组,向苏联出口屠宰技术和工艺。(3)新签技术出口合同6项,合同金额288.41万美元。引进国别为美国、德国、澳大利亚,项目为橡胶工业、冶金、纺织、食品加工技术和设备。(4)兴办海外企业5家。1991年分别在加纳、罗马尼亚、日本、匈牙利、澳大利亚兴办非贸易性企业5家,总投资349.4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138.2万美元,占投资总额的39.6%。(5)机电产品援外2项。援助厄瓜多尔示范农场机引农机具玉米收获机1台;援助斯里兰卡供水工程钢筋调直机1台,总金额4.5万元人民币。(6)接受援款5项。即接受日本国政府赠款350万美元,加拿大政府赠款48万美元,澳大利亚政府赠款13万美元,意大利政府赠款900万美元。援助款项分别用于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才综合培训中心、牡丹江心血管医院心血管病研究及人才培训,哈尔滨医大一院急重病监护中心、大兴安岭急救中心、哈尔滨木器厂木材综合利用培训中心。(刘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