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云龙:依法施检,严格把关,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服务
依法施检严格把关,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服务
黑龙江商检局局长 裴云龙
第一、圆满完成了进出口商品检验任务,把住了进出口商品质量关。1991年,在进出口商品增加、结构发生变化,商检人力不足、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经过全省广大商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共检验进出口商品27872批,货物总值61.5亿元人民币,分别比上年增长19%和22%。其中:检验进口商品4793批,货值17.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和21%;检验出口商品23079批,货值44.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2%和19%。经过各级商检部门的严格检验把关,发现不合格进口商品322批,经对外出证,有关方面向外索赔,共赔回货、款共计人民币1594万元,挽回了经济损失,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权益和消费者利益;堵截不合格出口商品385批,货值5244万元,避免了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维护了国家信誉。
第二、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扶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商检部门在严格进出口商品质量把关的同时,以扶持地方经济的发展为己任,把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延伸到生产、经营领域,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和信息优势,精心帮助生产企业解决质量问题,力促企业提高商品质量。帮助企业拓宽品种、开发新资源、扭亏增盈,当好企业、外贸经营单位的参谋,热情为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技术指导。从实际出发,采取一些灵活措施,来处理一些问题,支持了我省外贸事业的发展。如帮助贫困县的逊克啤酒厂解决对苏出口啤酒问题,短短一年时间,救活了这个工厂,使该厂摘掉了亏损帽子,成为地方财政的盈利大户。以此启动了全县的经济,地方党委、政府十分感谢。帮助牡丹江橡胶二厂、佳木斯肉联厂、哈尔滨量具刃具厂等十几家企业解决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几十项,提高了企业的出口创汇能力,由此带来了很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针对我省边境贸易出口商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去年,“洽谈会”前夕,与省边贸局联合发文,提出了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对品质等检验条款及合同的审核等做了具体规定;各级商检部门不失时机地举办10期外贸、边贸公司及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经理、厂长和业务人员培训班,受培训人员达600多人次;召开了有省、市外贸、边贸公司及有关企业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商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边贸进出口商品质量及签约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申了商检的有关规定。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我省出口商品质量有所提高,签约混乱的状况有所好转。由于商检部门在工作中摆正了自己的位置,为地方经济的稳定发展做了些扎扎实实的工作,赢得了地方党政领导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去年省委书记孙维本同志曾高度评价了商检的工作,指出,商检部门确确实实在改革开放和我省边境贸易工作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实施“南联北开”的战略中是一个得力的助手,出了不少好的主意,龙江外贸和经济的发展,其中包含着商检部门的贡献。
第三,继续深入贯彻《商检法》,严格检验把关。《商检法》实施以来,我们把贯彻《商检法》做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深入贯彻实施。一是健全法制机构开展普法教育。去年共举办5期商检系统贯彻《商检法》的培训班,285人次接受培训。举办6期认可单位、生产企业、外贸公司有关人员参加的普法培训班,有330个单位的521人受到培训,提高了商检人员和认可证检验人员的执法意识,提高了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增强了执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出口商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重点解决了逃避检验和质量低劣问题,针对个别生产厂和外贸公司以内销为由将出口豆饲料擅自发往口岸,逃避产地检验和出口大豆漏失单证的问题,我们深入口岸、厂家和经营公司跟踪调查,进行查处,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采取措施,同时取得了铁路部门的支持,使这一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三是严格进口商品的检验把关,口岸商检机构积极探索出国装运前检验的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既把住了质量关,又避免了贸易纠纷,减少了经济损失,加快了进口货物的转运速度。同时,针对进口商品索赔难的问题,我们积极参与对外索赔工作,帮助收用货部门制订索赔谈判方案,与外商取得联系,据理力争,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四是认真查处违法案件,依照《商检法》,对个别外贸公司、生产企业涂改商检证书、出口商品逃避产地检验、进口商品擅自开箱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既有力地维护了《商检法》的严肃性,又教育了有关单位和人员,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