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一)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强化科技试点县(市)工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推动经济、科技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1986年初,绥化市正式确立了“科技建市、兴绥富民”的经济发展战略,经过五年多的运行,绥化市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科技建市”方案中确定的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都已超额完成,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绥化市“科技建市”战略,为我省探索出了一条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途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该市的试点工作突出了七个环节:一是领导班子的科技意识进一步提高,科技工作已由部门行为变为政府行为,进而上升为党政行为。二是决策逐渐走向科学化,科学决策的相应制度不断完善,专家顾问委员会的咨询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三是科技体系的建设得到加强,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科技管理、推广、服务、培训、信息体系和网络。四是重点科技项目按计划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五是进一步总结了“科技建市”的经验,使其在全省起到示范、影响和辐射作用。六是拟订了《科技示范县(市)试点工作方案》,使试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七是组织了试点县的有关领导,赴日本考察了农协运营情况,并已着手进行建立以技术服务为纽带、推广科技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试点工作。1991年,为了探索在不同基础条件下都可借鉴的模式,省科委又将肇州县正式确立为“科技兴县”试点县,并帮助该县就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进一步理清了思路,突出了重点。
(二)完善、壮大、活跃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转化队伍和转化体系,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科学技术及其成果迅速转化成为现实生产力,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具体体现,也是“科技兴省”最实际、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中,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转化队伍和转化体系的日趋完善、壮大、活跃,为发挥科技优势创造了条件。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注意将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一方面将重大科技成果纳入各级政府的推广计划,实行了行政、人才、资金、物资相配套的一条龙推广服务体系,通过科技部门、经济杠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金融部门的相互配合,有计划地组织技术交易活动;另一方面,对大多数科技成果主要运用市场调节的手段,促使科技长入经济,通过各级常设技术市场、推广组织和民间中介机构,以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农村的直接结合等诸多改革措施,推动了技术市场的发展和科学技术向主战场的转移。目前,全省常设技术市场和技贸机构已达到965个,从业人员19300人,其中专职人员占32%,科技人员占26.8%。据上半年统计,全省通过技术市场认定登记的技术交易项目4640项,交易额1.65亿元。
(三)推进科研体制改革。科研体制改革有了新的进展。院所长负责制、分配制度、人事制度等方面的各项改革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省属25个开发型科研单位,已有24个科研事业费减拨到位,全年累计减拨事业经费1203.64万元。为增强科研单位发展后劲,1991年新建了两个开放型重点试验室,使省级重点试验室达到6个。并加强和改善了15个中试基地,为科技项目的二次开发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创造了条件。另外,在科研单位内部全面实行“五包一挂”,并鼓励社会公益类型科研机构开展对外咨询服务活动,激励了科技人员为经济服务的积极性。民办科研机构有新的发展,1991年全省新批准的民办科研所有147个,使全省民办科研所达到341个,从业科技人员1166人。民办科研机构已成为我省科技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全民所有制科研机构的有益补充。
(四)合理配置科技工作三个层次的力量。1991年,省科委在主战场、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和基础研究三个工作层次上合理配置力量,促使全省科技事业的不断发展。经济建设是科技工作的主战场。1991年,各市、地纷纷制订引进、吸纳人才、资金、项目的优惠政策,通过建立科研生产联合体、难题招标、科技项目委托、科技成果转让、科技人员业余兼职、大面积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和实施农业技术集团承包等方式,增强了科技工作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强度。全省的企业、农村普遍加强了人才培养和科技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技人员的作用。很多大中型企业建立了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强化了技术创新和对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能力。全年派出科技副县(市)长46人,加上原来留任的额已达60人(省派)。他们在科技管理、项目开发、经济与技术协作、引进人才等方面,为发展县域经济做出了一定贡献。1991年,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级开发区。齐、牡、佳、大庆、鹤岗、绥化等地也都提出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思路,安达市组建了高科技产业局,开发了一批高新技术产品。在基础研究方面,保证了省独立科研单位从事基础研究的科技人员所需的科学事业费,并设立了省级自然科学专项基金,面向全省(包括中直)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为推进我省基础研究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
(五)农村科技体制改革迈出了新步伐。1991年,全省农村大力推进“632”科技综合体系建设(6指科技决策、管理、推广、服务、培训和信息体系;3指县、乡、村三级;2指多层次、多渠道),继续深化农村科技体制改革。3月18日,省科委向各地下发了《关于推广应用农村“632”综合科技体制改革成果的通知》,并组织绥、齐、牡、佳等市、地科委及24个县科委进行试验示范,把“632”农村综合科技体系建设同“五站”(农技推广站、农机站、水利站、林业站、畜牧站)变实体、农科教统筹结合、农业集团技术承包、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结合起来。目前69个县、市科委普遍加强了科技管理工作,县级科委平均人数达11.2人,已有约69%的乡镇建立了科委,很多县级科技决策、科技管理功能得到强化。(潘 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