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事业“八五”计划纲要
“八五”期间将是我省教育调整整顿、深化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时期,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调整内部结构、深化教育改革、充实改善办学条件和大力提高教育质量上,经过调整、改革、充实、提高和有选择地发展,使我省教育事业关系基本理顺,结构基本合理,走上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轨道。
1.小学教育:主要任务是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对已经普及小学教育但不巩固的地方,尤其是自然条件差,经济落后的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要采取扶持政策。积极创造条件,扎扎实实普及小学义务教育。到1995年,使全省70%以上的小学达到规范化学校建设基本合格的标准。
2.初中教育:改变初中教育的薄弱状况,办好现有初中。加强初中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初中的办学水平。近二、三年内稳定初中规模,原则上不提高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比例,初中教师基本达到合格标准,全省60%以上的初中达到规范化学校基本合格以上标准。农村普通初中在保证文化科学知识质量的同时,加强劳动技术教育和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加强实施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到1995年在全省45%经济、教育基础较好的人口地区实施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全省初中在校生达到165万人。
3.普通高中教育:稳定现有规模,着重提高教育质量。高中教师要达到合格标准,80%的高中办学条件达到规范化要求。试行在高中毕业前增加劳动技术选修课,开展职业预备教育,城市普通高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生产、生活的能力。1995年全省普通高中计划招生9万人左右,在校生维持在27万人。普通高中过多的地区,要进行适当调整。
4.中等专业教育:要改善现有办学条件,扩大招生数量,达到规定的办学规模。继续深化教育改革,着重培养农村需要的适合农村就业特点的中专层次人才,提高教育质量,发挥中等专业学校在中等职业教育中的骨干作用。1995年全省中等专业学校计划招收2万人,在校生将达到5.5万人。
5.职业教育:采取巩固提高,协调发展,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政府统筹,大家来办的方针,大力发展“三后”短期职业技术教育。充实和提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探索和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积极稳妥地发展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改善现有办学条件,要注重生产实习基地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一批重点职业中学,同中专、技工学校协调发展。农村中小学,要积极有步骤地安排职业教育课程,加强劳动教育和技术教育。各地要加强对小学、初中、高中毕业生就业前的职业技术培训。1995年全省职业高中计划招生7万人,在校生达18万人,技工学校在校生达到12万人,使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占高中阶段在校生的比例达到54%。
6.高等教育:要在“坚定方向、稳定规模、调整结构、深化改革、改善条件、提高质量”上下功夫。着重抓好学校布局及专业结构的调整工作,力争5年内使我省高等教育结构趋于合理,人才培养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八五”期间,全省地方院校研究生年度招生维持在300人左右,本、专科招生规模,到1995年达到1.45万人,在校生将达到4.47万人。
7.成人教育:城市以对在职人员进行实用性强的岗位培训、针对性强的继续教育为主要任务;农村要有计划地开展对农民技术员和乡镇企业职业的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农村扫盲工作。“八五”期间成人高等学校年招生人数由1990年的1.7万人减少到1995年的1.3万人,在校生由6.5万人减少到3万人。
8.民族教育:一是抓好基础教育和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二是办好两所民族师范学校,提高民族小学师资水平。增加民族聚居地区师范专科定向招生名额,提高民族初中教育水平;三是办好民族预科班;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兄弟省区之间的教育合作,培养少数民族高等专门人才;五是继续对少数民族教育实行扶持政策。
9.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办园的方针,进一步发展大中城市幼儿教育,有条件的农村发展一定年限的学前教育。“八五”期间,全省4—6周岁在园(班)幼儿将增加到67万人。在有条件的城镇,使残疾人受到一定年限的教育。盲聋哑、弱智儿童的入学率由现在的平均29.05%,提高到1995年的70%。(毕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