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发展概况
1991年,全省高等教育事业以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落实德育在高等学校工作中的首要位置,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把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继续抓好治理整顿工作的同时,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加教育收入,使全省高等教育事业更加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全省现有高等院校42所,其中部委所属院校14所,省属院校28所;本、专科在校学生79340人,培养研究生单位仍为22个,在学研究生3803人。当年高等院校招生人数,全省本、专科招收23949人,研究生1230人。1991年全省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23653人,毕业研究生1367人。高等院校的教职工队伍相对稳定,现有职工共计42291人,其中专任教师15823人,教授666人,副教授3038人,讲师5629人,教员736人,助教5754人。
1991年,全省高等院校将德育和思想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来抓,进一步稳定高校的政治局面。各高校及时进行了政治局势、经济形势和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处理突发性事件方案。在稳定政治局面的基础上,各高校继续有针对性地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活动,解决师生思想深层次的问题。此外,各高校继续整顿校园秩序,学风学纪趋于正常。各高校还根据高校军训评估办法,加强军训的正规化。在哈十多所院校,参加了庆“国庆”军训成果汇报会,黑龙江大学军训工作受到了省及国家教委的好评。
1991年,全省高校始终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深化治理、整顿工作,不断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在内部结构方面,继续拓宽专业口径和服务范围,扩大专业培养能力,增加急需专业和学科。对部分院校的本科专业按照国家教委的专业清理目录进行了清理整顿;为进一步落实师范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培养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师资力量,继续扩大师范类院校的音、体、美、外语等短缺专业的招生;对师范专科学校,在延长学制(由二年改为三年)的同时,调整各专业学科的设置。在师资队伍结构方面,注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点鼓励中青年教师和科研骨干脱颖而出,在各方面向中青年教师采取“倾斜”政策,积极创造成长条件和环境,设立了青年科研专项经费,举办教育理论培训班、助教班、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学习班,通过这些手段,提高中青年教师和科研骨干的教学科研能力。全省高校1991年增加了586名青年教师,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16人。全省高校仍很重视办学条件的改善,以充实、提高并重为原则,主要依靠政府投资,另外吸收社会资金及世界银行贷款,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智力服务创收,以改善办学条件。全省高校1991年校舍面积新增210138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65675平方米,生活福利用房142373平方米(含教工住宅41496平方米)。全省高校1991年图书馆藏书已有1244万册,教学实验设备总值已达4.3亿元,全省高校实验课开出率98%。
1991年,全省高校以提高质量为中心,把人才的培养紧紧地与地方经济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起来,突出质量要求。在教育思想上实现了培养模式从以往注重理论研究型开始转向实用型,高校职能由原来的以教学为主开始转向教学、科研并重、科技开发、产学结合并行的“两个转变”,实现了教书与育人统一,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统一,理论教学与实践锻炼统一的“三个统一”;结合各自实际,强化教学管理,健全、完善了强有力的校系教学指挥、管理系统和严格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课程建设,在总结推广了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课程建设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加强了基础课,增设应用课程和文理互选课程,按照实际需要设置选修课,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切实加强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实验教学和生产实习(包括师范院校的教育实习)、毕业设计、社会调查、生产劳动、考试考核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大力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教研室在教学管理,教育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得到体现。教材建设工作成绩显著,全省高校15种教材获省级一等奖,30种教材获二等获。
1991年,全省高校在发展水平上又有提高。全省42所高校中,有16所招收硕士生、9所招收博士生,在校研究生(含博士、硕士)3803人。博士后流动站9个,博士学位点70个,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24位;硕士学位点263个。全省高校中有国家属重点学科13个,省属重点学科38个。我省又有牡丹江医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权。
在招生、分配制度方面,为了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需要,不断改革、调整招生、分配政策,使人才得到合理使用。农、林、医、师类院校仍招收定向生,部分工科院校也坚持这一做法。根据我省8个贫困县和12个边境县对人才的实际需求,1991年在招生上采取倾斜政策,扩大了对这些县招收定向生的比例。师范专科学校仍然实行区域招生,增设边境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实行边境保送制度以及委托院校培养和与外省交换培养等措施。
1991年,全省本专科毕业生共计23653人,博士及硕士研究生毕业1367人,均实行国家统一分配,并按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适当择优,重点增大对国营大中型企业、乡镇企业,特别是全省国家重点企业的分配比例,保证农业和优先考虑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及国防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增加了基层、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分配数量。工科毕业生90%以上分配到工矿企业,农林医师类毕业生也主要充实到县、乡基层单位。共为8个贫困县分配了133名本专科毕业生。
全省高校还充分发展科技优势,积极参与科技扶贫、科技兴省的工作,全省7所高校为省有关单位提供了650项科研成果,供企业选择,其中可向企业直接转让的有387项。各地、市、县与全省高校已达成406种科研合作项目。(崔多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