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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部分院校清理调整部分专业

  1991年,全省高校在稳定专业结构的基础上,对部分院校的部分本科专业进行了清理调整。经省教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撤销未上报国家教委批准的佳木斯师范专科学校与齐齐哈尔师范学院、牡丹江师范学院联办的数学、物理、汉语语言文学等本科专业,及大庆师专与齐齐哈尔师范学院、牡丹江师范学院联办的数学与汉语言文学等本科专业;对于学校规章制度不健全,丢失专业批文的哈尔滨师范大学生物、物理、历史等本科专业、齐齐哈尔师范学院全部本科专业、东北农学院多数本科专业,经省教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予以重新审核批准并备案;对于齐齐哈尔轻工学院的制浆造纸、发酵工程、染整工程等本科专业,哈尔滨医科大学的麻醉医学、黑龙江中医学院的推拿、黑龙江大学的国际贸易、精细化工、行政管理、对外汉语等本科专业,经研究审核,认为专业条件已经具备,予以批准并报请国家教委备案;撤销未列入国家清理目录的黑龙江大学的文秘、行政法、计算机应用、环境化学、工作分析、科技情报、经济数学、有机化工等本科专业。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省教委还批准在黑龙江财政专科学校增设国有财产管理(专科三年制)专业,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增设电化教育(专科)专业。(崔多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