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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教师待遇逐年提高

  设立教师节以来,我省一直把提高教师待遇,作为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主要工作来抓,教师的生活待遇逐年提高。目前,全省大学教师的年平均工资达到2215元,中学教师年平均工资达到2100元,小学教师年平均工资达到2000元。在全省12个行业平均工资排列中,已经由1985年前的最后几位,分别上升到第4、第5、第6位,其他待遇也有明显提高。放宽了实行中小学教龄津贴的范围。校长、教导主任、电教人员、教导干事、仪器干事、校医等也都享受。落实了教师享受科技津贴和边境津贴。对优秀教师的工资升级奖励,由1985年前的2‰提高到3‰。民办教师补助费也有所提高。中学民办教师,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人每年提高120元,小学民办教师每人每年提高96元。提高了中小学班主任津贴。由原来的4、5、6、7元四个等级变成8、10、12、14元;在乡镇以下工作的称职教师,均向上浮动一级工资作为岗位津贴;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相应学历的教师,男教师教龄满30年,女教师满25年,退休后发全薪。其他男女教师,只要教龄分别达到33年和28年,也发全薪。另外,我省还积极创造条件,为广大教师排忧解难。自1985年以来,全省中小学有2100名教师解决了农转非问题,有11150名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有2800名以工代教的教师转为正式教师,为31500多户大中小学教师解决了住房问题。还明确规定了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享受补助费的最低限额,解决了多年来未能解决的民办教师老有所养问题。(毕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