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计划免疫实现以县为单位第二个85%的目标
1991年3月2日至20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对我省计划免疫工作进行考核评审,宣布我省计划免疫工作实现了以县为单位第二个85%的目标。
自1982年以来,在全省逐步实行有计划地对儿童接种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和“百白破”疫苗,将全省计划免疫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经过6年努力,于1988年计划免疫实现了以省为单位第一个85%的目标。为了有效地控制儿童相应传染病,决定计划到1990年底全省计划免疫实现以县为单位第二个85%的目标。为实现这一奋斗目标,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计划免疫保偿制,全省绝大多数市县的0—7岁儿童参加了计划免疫保偿,有效地保证了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为加强冷链建设,省政府在1989年拨款25万元在全省新建5个常温冷库。各地市县共集资390万元购置了冷链设备,从而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村有冷藏背包、乡卫生院有普通冰箱、县有低温、常温和运输冰箱,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冷链系统,保证了接种疫苗质量。举办了计划免疫科学管理学习班,提高计划免疫人员业务素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卫生部评审组在北京随机抽样,确定对我省绥化、同江、塔河等21个市县进行检查。评审组调查结果表明,儿童“四苗”接种率在98.10—99.09%之间,“四苗”覆盖率为96.83%。至此,按审评方案要求,黑龙江省被抽查的市县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了85%以上,如期实现了计划免疫以县为单位第二个85%的目标。(董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