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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宪国: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蓬勃发展

  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蓬勃发展 
    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 吴宪国
    1991年,以建设文明单位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创建活动逐步而有效地扩大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军警民、工农、厂街等各种共建形式的发展,进一步优化了基层文明单位建设的外部环境。遍布城乡的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了两个文明协调发展。围绕创造优美环境、建立优良秩序、搞好优质服务为目标开展的文明城市、文明县镇、文明小区建设活动,办了一件又一件兴利除弊的实事,取得了许多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城市的整体面貌有较大的改善,市民文明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学雷锋树新风,学大庆立新功”活动,“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的人”的“三文明”活动,“提倡相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正当娱乐,反对聚众赌博;提倡合理消费,反对大操大办;提倡自尊自爱,反对不讲道德”的“四提倡四反对”活动等,寓教于学,寓教于乐,弘扬了正气,激励了后进。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妇女禁赌会等自治组织的大量涌现和积极活动,为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开辟了广阔的领域,找到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组织起来向旧习俗抗争的新路子。这些群众自治组织和建立在群众自愿基础上的各种自律措施在破旧俗、树新风和扶正气、祛邪恶的过程中显示了威力。
    我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普遍受到各级党政领导、各地城乡基层的重视,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全省各级领导在大力抓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了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领导,积极引导和激发群众中蕴藏着的巨大热情和创造精神,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领域不断拓宽,内容日益深化,活动更加规范。特别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工作会议以后,全省各地都把促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开展一切活动的根本出发点,以多办群众满意和高兴的事情为前提,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宪法规定的“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和邓小平倡导的“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要求,充分发挥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优势,精心组织活动。通过广泛吸引群众参与为社会造福、为他人送暖,让人们在实践中得到自我教育和相互启迪,把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变成了人们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