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文明单位(村)创建活动不断走向规范化
一是组织领导逐步规范。各地各单位领导都把文明单位(村)建设工作纳入总体目标,制定了远近期规划,健全了组织机构,优化了舆论环境,实行两个文明的一体化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形成了党政工群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创建内容更加规范。各单位在创建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突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把创建文明单位同“学雷锋树新风、学大庆立新功”、“三文明”、“四提倡四反对”、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月评十件好事”等活动紧密结合,更好地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三是日常管理不断规范。首先是严格工作程序,各级文明单位(村)都按目标培养、逐级申报、考核验收、集体研究的程序慎重命名;其次是严格考评制度,坚持地方管理为主,条块结合,定期复查.奖罚分明,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及时处理;再次是加强自身管理,坚持自检自查,归档备案,及时上报。目前,已有25000多个各级文明单位(村)遍布全省各地,为培养“四有”新人,净化社会风气,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改革开放,振兴龙江经济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于世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