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贸工农一体化”初具规模
全省民族地区和民族乡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稳粮兴牧、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战略思想,积极推进民族地区和民族乡镇“贸工农一体化”。几年来,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有较快发展,出现了一批像双城市同心满族乡和桦川县星火朝鲜族乡那样的充分发挥当地优势,积极发展贸工农一体化和多种经营生产的先进典型。据统计,“七五”期间,我省民族地区乡办企业和民族村户办企业总产值已由1985年的1.6亿元,增长到3.4亿元,年平均递增16.2%。其中,乡办企业总产值达到1.46亿元,村办企业总产值达到7千万元,户办企业总产值达到1.2亿元。据1991年统计,全省民族乡镇企业总收入1.8亿元,占农业总收入的15.6%,从业人数47976人,占少数民族乡镇劳动力总数的16%。多种经营生产收入占全省民族乡镇总收入的比重由1987年的10%上升到20%。一批专业户、专业村不断涌现。为总结交流全省民族地区和民族乡镇构造“贸工农一体化”和发展多种经营生产的经验,省民委于1991年10月28日至30日在佳木斯市召开了“全省民族地区乡镇企业、多种经营生产座谈会”。这次会议是继1986年“全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乡镇企业经验交流会”之后的又一次专业会议。会议总结了5年来各地发展乡镇企业、多种经营生产,加快民族地区和民族乡镇产业结构调整的情况和经验,结合实际研究和探讨了在民族地区贯彻省委提出的推行“贸工农一体化”和“稳粮兴牧、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农村经济工作总体思路。会上有19个民族乡镇介绍了经验。(吴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