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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1991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批转了省委关于《加快城镇住宅建设意见的报告》,大部分城市都成立了住房解困领导小组,组织专人负责住宅建设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住宅建设计划和住宅解困计划。据1991年统计,全省城镇住宅建设规模达1000多万平方米,住宅竣工面积741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07%。解决缺房户622248户,解决其中人均居住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住户21673户,哈尔滨市解决人均居住面积2平方米以下特困户3624户,占全省解困的17%,全省城镇人均居住面积已达5.9平方米,城市人均居住面积5.8平方米;县镇为6平方米。全省各地结合住房制度改革,在住房建设投资和建设体制上已开始发生变化,各地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办法解决建房资金,努力扩大住宅建设资金来源,使1991年职工集资住宅建设竣工111.4万平方米,投资55563.9万元,其中职工个人筹资34723.8万元,占投资的62.5%,单位筹资20840万元,占投资的37.5%。以住房合作社形式建住房3.8万平方米,投资1277万元,其中个人投资1106.9万元,占投资86.7%。私人建住房181万平方米解决29851户。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和私人建房占住宅竣工总面积的40%。总的看,1991年城镇住宅建设的规模、竣工面积和工程质量都比上一年有明显提高,住房“解困”步伐较大,广大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郎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