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扶贫成果显著
1991年,全省民政部门在深化扶贫工作中,坚持把单纯救济向经济开发转变,注重扶贫开发、智力开发、科技扶贫,不断提高贫困地区生产力水平,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年初,省政府确定全省民政部门完成扶持8万贫困户任务,实际扶持了10.5万户,占全省全社会扶持总户数的47.5%,超额完成了2.5万户,脱贫5.3万户,脱贫率50.4%;脱贫中致富户7875户,致富率达7.5%,受到省政府表扬。1991年,省民政厅被省政府评为完成省政府实行目标管理的先进单位,其主要做法是:
一、兴办扶贫互助农场,实行规模扶贫。全省普遍推广庆安、巴彦兴办互助农场、经济联合体实行规模扶贫的做法,民政部门共组建扶贫互助农场、联合体15455个,占全省扶贫联合体总数的47%;共扶持了75644户,其中贫困户59850户、占入场总户数的79.1%。入场的贫困户粮食亩产平均175公斤,比入场前翻了一番,人均收入增加了一倍多,脱贫率54%。
二、坚持科技扶贫。一是省民政厅与省科协、省民委密切配合,对延寿、同江、泰来、兰西4个全国科技扶贫重点县(市)进行重点扶持,帮助筹措资金,解决化肥、良种、农药、柴油、推广水稻旱育稀植、中低产田改造,玉米、大豆高产攻关,甜菜纸筒育苗,黄牛改良为主的18项农牧业先进科学技术。4县(市)21个连灾贫困乡(镇),122个贫困村扶持2.5万贫困户,有1.35万户贫困户脱贫,脱贫率达54%。二是全省民政部门扶持38个科技扶贫示范乡(镇),共扶持了1.6万户贫困户,在2.62万亩耕地中开展高产攻关,科学种田。其中省民政厅下拨专款120万元,重点扶持延寿、巴彦、同江、拜泉、依安、兰西、泰来、汤原、克山、青冈、明水、桦川12个县(市)16个多灾贫困乡镇;各级民政部门与当地科技、农委、科协等有关部门配合,扶持了另外22个乡镇。全年共帮助协调解决化肥980吨,解决良种55万公斤。三是继续办好农函大,省民政厅和省科协联合创办的农函大,到1991年底,已招收5期学员,学员累计达5.2万名,已有4.5万名学员结业。他们掌握了一、二项种、养殖业新技术,年人均收入达474元,有的户达到800元,脱贫率达73.3%,有8%的贫困户学员当年就致富。
三、办好扶贫经济实体。全省民政部门创办的扶贫企业(经济实体)已达868个。到年末,创产值1.2亿元,实现利税2200万元,从业人员达1.68万人,其中贫困户、优抚对象、残疾人1.15万人,年人均收入1200元左右。(民政厅史志办)